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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自燃损失保险

按实际价值投保 保险金额 6~12个月 保险期限 120元起 起投保费

中国大地保险 中国大地保险作为“国”字品牌的保险公司,为客户提供全面的财产保险产品和服务,其业务经营范围涵盖非寿险业务的各项领域,包括车险、财产险、工程险、责任险、货运险、信用险、保证险、短期健康及意外保险等一切法定产险业务及再保险业务、以及中国保监会批准的资金运用业务等。中国大地保险秉承“诚信为先、稳健经营、价值至上、服务社会”的经营理念和“立足大地、携手创业、共享未来”的企业精神,开拓进取,锐意创新,积极为客户提供风险保障服务。

    农业机械自燃损失险

    为农业机械在正常管理、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自燃事故导致的损失提供保障。

    自燃.png

    保险责任


    被保险农机发生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依照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1)自燃引起火灾、爆炸造成被保险农机的损失;

    (2)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被保险农机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

    责任免除


    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自燃仅造成电器、线路、供油系统的损失;

    (2)被保险农机所载货物的损失;

    (3)其他不属于本附加险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赔偿处理


    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人按照以下方式计算赔偿:

    (1)全部损失,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

    (2)部分损失,保险金额等于投保时的新农机购置价时,赔偿金额按实际损失计算;保险金额低于投保时的新农机购置价时,赔偿金额按实际损失与保险金额占投保时的新农机购置价的比例的乘积计算

    (3)每次事故部分损失情况下绝对免赔率为15%,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情况下绝对免赔率为40%。

    说明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被保险农机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保险人在按第三条计算的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赔偿,但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该保险方案仅承保一年以内的新机。